玉溪考試,試試如玉!致2026年度國考玉溪考區考生的暖心提示
親愛的各位考生:
見字如面。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公共科目將于2025年11月30日如期而至。玉溪,這座溫潤如玉的城市,已做好準備,期待與您共赴這場夢想之約。愿您在此次考試中,展現出如玉般沉靜、堅韌的品格,最終“試試如玉”!
一、考試時間·精準把握
請務必牢記以下時間節點,合理安排赴考行程:
2025年11月30日(星期日)
上午 9:00—11:0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下午 14:00—17:00《申論》
二、考點信息·提前規劃
玉溪考區考點設在紅塔區17所學校,請務必提前確認準考證上的具體考點,按以下地址導航:
高校(高職)考點
1. 玉溪師范學院,地址:紅塔區紅塔大道105號(東門)。(點擊查看導航)

2. 玉溪工業財貿學校(玉溪職業技術學院九龍校區),地址:紅塔區九龍路3號。(點擊查看導航)

3. 云南省玉溪衛生學校(玉溪職業技術學院科創校區),地址:紅塔區科創大道9號。(點擊查看導航)

4. 玉溪體育運動學校,地址:紅塔區紅龍路50號(西門)。(點擊查看導航)

中學考點
5. 玉溪第一中學南北2個校區,地址:紅塔區太極路21號。(點擊查看導航)

6. 玉溪師范學院附屬中學,地址:紅塔區聶耳東路5號。(點擊查看導航)

7. 玉溪市民族中學,地址:紅塔區聶耳東路8號。(點擊查看導航)

8. 玉溪第四中學,地址:紅塔區文化路11號。(點擊查看導航)

9. 玉溪第五中學,地址:紅塔區北苑路30號。(點擊查看導航)

10. 玉溪第八中學,地址:紅塔區紅塔大道104號。(點擊查看導航)

11. 玉溪第十一中學(李棋中學),地址:紅塔區紅九路玉溪二小區5號門對面。(點擊查看導航)

小學考點
12. 玉溪第一小學文化校區,地址:紅塔區文化路9號。(點擊查看導航)

13. 玉溪第一小學文瀾校區,地址:紅塔區文化路13號(點擊查看導航,文化路與氣象路交叉口,如要導航請用“百度地圖”,其他地圖導航暫無該地址)。

14. 玉溪第一小學紫藝校區,地址:紅塔區東風中路30號。(點擊查看導航)

15. 玉溪市紅塔山水小學(原玉溪一小山水校區),地址:紅塔區東風北路23號。(點擊查看導航)

16. 玉溪師范學院附屬小學,地址:紅塔區創新路東。(點擊查看導航)

重要提示:建議您提前親赴考點,熟悉準確位置、交通路線及周邊環境,避免找錯考點,進錯考場。
三、從容應考·細節定成敗
雙證齊全:務必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
守時赴考:充分考慮交通壓力,提前到達,為入場安檢留足時間。
嚴守規定:自覺遵守考場規定,共同維護考試公平,勿帶手機等違禁物品進入考場。自備好橡皮、2B鉛筆、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
關注天氣:請留意考前天氣預報,備好衣物雨具,從容應對天氣變化。
11月29日多云,3—19℃
11月30日多云,5—21℃
瀏覽官網:請及時登陸“云南人事考試網—人事考試專欄—公務員考試”,詳細了解“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溫馨提醒”。(網址鏈接:http://www.cpta.com.cn/gwytg/2072.html)
四、特別關注·住宿須盡早
本次國考恰逢云南省“滇超聯賽”揭幕戰同期舉行,兩大活動疊加,紅塔區住宿資源可能出現緊張局面。我們建議您:確認考點后,請盡快完成住宿預訂。
預訂與維權指南:
1. 預訂時請仔細核對入住/退房時間、取消政策等細節。預訂后,建議主動通過電話與酒店再次確認,確保萬無一失。
2. 妥善保留預訂截圖、支付記錄等憑證,若遭遇“已預訂成功后被無故退單”或“現場坐地起價” 等情況,請保持冷靜,首先保留好相關證據,隨后可立即撥打“12315”市場監督投訴舉報熱線進行維權,相關部門將對此類行為快速核查、嚴肅處理。
3. 我們已為您梳理了紅塔區賓館酒店預定參考信息(見附件)。
五、遵規守紀·誠信參考
《公務員錄用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節選)
第五條報考者提交的涉及報考資格的申請材料或者信息不實的,負責資格審查工作的招錄機關或者公務員主管部門應當認定其報名無效,終止其錄用程序;有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變造有關材料騙取報考資格等行為的,由設區的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并五年內限制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第六條報考者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具體組織實施考試的考試機構、招錄機關或者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所涉科目(場次)考試成績為零分的處理:
(一)將規定以外的物品帶入考場,經提醒仍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參加考試時未按規定時間入場、離場的;
(三)未在指定座位參加考試,或者擅自離開座位、出入考場的;
(四)未按規定填寫(填涂)、錄入本人或者考試相關信息,以及在規定以外的位置標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標記的;
(五)故意損壞本人試卷、答題卡(答題紙)等考場配發材料或者本人使用的考試機等設施設備的;
(六)在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前答題的,或者在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繼續答題的;
(七)其他情節較輕的違規違紀行為。
第七條報考者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設區的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取消本次考試資格并五年內限制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一)抄襲他人答題信息或者協助他人抄襲答題信息的;
(二)查看、偷聽違規帶入考場與考試有關的文字、視聽資料的;
(三)使用禁止攜帶的通訊設備或者具有計算、存儲功能電子設備的;
(四)攜帶具有避開或者突破考場防范作弊的安全管理措施,獲取、記錄、傳遞、接收、存儲考試試題、答案等功能的程序、工具,以及專門用于作弊的程序、工具(以下簡稱作弊器材)的;
(五)搶奪、故意損壞他人試卷、答題卡(答題紙)、草稿紙等考場配發材料或者他人使用的考試機等設施設備的;
(六)違反規定將試卷、答題卡(答題紙)等考場配發材料帶出考場的;
(七)其他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違規違紀行為。
第八條報考者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取消本次考試資格并終身限制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一)使用偽造、變造或者盜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證、準考證以及其他證明材料參加考試的;
(二)3人以上串通作弊或者參與有組織作弊的;
(三)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
(四)使用本辦法第七條第四項所列作弊器材的;
(五)非法侵入考試信息系統或者非法獲取、刪除、修改、增加系統數據的;
(六)其他情節特別嚴重、影響特別惡劣的違規違紀行為。
第九條在閱卷過程中發現報考者之間同一科目作答內容雷同,并經閱卷專家組確認的,由具體組織實施考試的考試機構給予其該科目(場次)考試成績為零分的處理,錄用程序終止。作答內容雷同的認定方法和標準由省級以上考試機構確定。
報考者之間同一科目作答內容雷同,并有其他相關證據證明其作弊行為成立的,視具體情形按照本辦法第七條、第八條的規定處理。
六、誠摯祝福·靜候佳音
各位考生,玉溪已備好它的寧靜與熱情,愿您在此沉著冷靜,揮灑才華。如在考前遇到問題,可撥打咨詢電話:0877—2021656(市人事考試院)。
再次祝愿您在此次考試中“試試如玉”,綻放光華,一舉成功!
附件:紅塔區賓館酒店預定參考信息




玉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11月24日
來源:https://www.yxrc.cn/yxrc/article.g?m=detailRc&p_id=33074351&cateid=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