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部分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根據《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云人社發〔2016〕182號),經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現將保山市部分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
二、招聘范圍和對象
符合招聘條件第四條規定和《保山市部分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崗位表》明確的崗位各項具體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三、招聘崗位及人數
(一)招聘崗位。保山市人民醫院、保山市中醫醫院、保山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保山市第三人民醫院、保山市中心血站、保山市婦幼保健院、保山市第二人民醫院醫學崗。
(二)招聘人數。計劃招聘醫學類博士研究生10名。具體招聘崗位、人數等詳見《保山市部分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崗位表》(附件1)。
四、招聘條件
(一)報名者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或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受到黨紀、政務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的人員;
2.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3.受到禁考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
4.聘用后即與相關人員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的人員;
6.截止報名當天,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博士研究生不滿服務期的;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博士研究生(含市外人員)報考此次公開招聘崗位的,應符合保山市關于服務期的規定。對不符合保山市服務期規定的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博士研究生報考人員資格審查或資格復審不通過的,責任由應聘人員承擔。關于服務期的規定:鄉鎮(街道)的新錄用人員在鄉鎮(街道)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縣級及以上的新錄用人員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年限為3年(含試用期)。特崗教師的最低服務年限從批準轉聘為正式在編教師之日起算;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員、西部志愿者和特崗全科醫生的最低服務年限從招聘為正式在編工作人員之日起算。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2025年12月3日(星期三)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保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網頁發布招聘公告,通過保山發布、保山新聞、保山衛健、各招聘單位微信公眾號進行轉載。
(二)報名方式及時間。
此次公開招聘不接受現場、短信或來電報名。統一通過郵件方式進行網絡報名。
1.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24:00,時間以郵箱收到材料顯示的時間為準,超過報名時間的不予受理。
2.報名方式:應聘者將報名材料發送至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郵箱(郵箱地址:zzrsk2220960@163.com),郵件標題格式為:姓名+聯系方式。
3.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應提供以下材料:①《保山市部分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報名表》(附件2);②個人簡歷;③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掃描件;④本人畢業證、學位證掃描件。其中,國(境)外畢業生還需提供學歷畢業證(學位證)、教育部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掃描件;⑤證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職業資格證書、專業等級考核證書及專業技術職稱原件掃描件;⑥能證明應聘崗位要求的專業水平、主要工作業績、代表性科研成果等材料。
(2)報名與面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應聘人員按要求如實填報并提供有關信息和材料,填報信息不全或錯誤而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應聘人員填報信息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取消本次應聘資格;應聘人員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取消本次應聘資格。
(3)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和國有企業正式職工應聘需征得所在單位同意。
(三)現場觀摩。2025年12月12日將組織第一批應聘人員到保山市相關醫療衛生事業單位進行現場觀摩。后期招聘工作根據報名情況適時開展。
(四)資格審查。此次公開招聘將根據應聘人員的求職意向、專業方向、用人單位需求等匹配工作單位和崗位。資格審查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資格審查將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資格條件不合格者,即取消應聘資格。在資格審查時,當應聘人員所學專業與招聘條件要求的專業名稱有差異時,招聘單位應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根據應聘人員所學課程與所要求的學科專業的匹配情況,判定應聘人員所學專業是否符合招聘條件。
(五)確定面試對象。資格審查合格的應聘人員確定為面試對象。
(六)面試時間和地點。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無法聯系或未按要求按時到場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放棄面試。
(七)面試。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適應崗位要求的業務素質與工作能力等。面試采用業績陳述、現場問答等方式進行。面談成績按100分計算,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5分。面試結束當場宣布成績,同一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相同,出現需要加試情形的則加試一題,以加試成績高者勝出(加試成績為最終面試成績)。面試成績低于最低合格分數線者不得參與后續的招聘環節。市級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引進博士研究生面試工作,由市衛生健康委組織;保山市第二人民醫院引進博士研究生面試工作,由隆陽區衛健局組織。
(八)資格復審。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面試成績大于75分及以上者,確定資格復審對象。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和相關要求另行通知,無法聯系或未按要求按時到場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的,確定為體檢對象;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得參加后續的招聘環節。
(九)體檢。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體檢費用由體檢對象自理。體檢在具有體檢資質的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相關規定執行,除衛生部核準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職業外,不得要求進行乙肝項目檢測。體檢對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本人可申請復檢1次,復檢結果為最終結果。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體檢不合格者,不得參加后續的招聘環節。
(十)考察。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主要對考察對象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學術誠信等情況,以及是否具有應當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狀況,與招聘崗位的匹配度等情況進行考察。同時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應聘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的應聘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情況。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一)公示。市級醫療衛生單位擬聘用人員,通過保山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保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網頁向社會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保山市第二人民醫院擬聘用人員,由隆陽區衛生健康局按要求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名稱、招聘崗位情況及擬聘人員基本情況、面試成績、考察、體檢結果。
(十二)聘用。經公示無異議的,按相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屬于事業單位編制內人員,將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相關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
六、政策待遇
市級醫療衛生單位引進博士研究生待遇,按照《保山市“興保英才計劃”實施辦法》和《保山市促進衛生健康人才隊伍發展十條措施》相關規定執行。保山市第二人民醫院引進博士研究生按照隆陽區相關規定通過“一事一議”方式協商確定。
七、紀律和要求
(一)承諾信息真實。應聘人員應當誠實守信,對提供相關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填報虛假信息、提供虛假材料的應聘人員,一經查實,即取消報名、聘用資格。
(二)實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期間,凡與應聘人員構成回避關系(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工作人員應按照回避制度,主動申請退出招聘工作。
(三)堅持公平公正。應聘人員、工作人員及招聘單位應遵守工作紀律、保守工作秘密,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如有弄虛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為,依法依規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八、聯系方式
保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聯系人及電話
楊老師:0875-2220960
九、監督
中共保山市紀委保山市監委監督舉報電話:0875-12388
十、未盡事宜由保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進行解釋。
附件1 保山市部分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崗位表.xls
附件2 保山市部分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報名表.docx
保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5年12月3日
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T6Q9QZU0tL8Pzn5Sr6sCSA


